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正文
关于郑州考区2016年度未领取的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即将退回中房学的通知
2021-11-11 17:18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

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机构统一回收销毁。

按照上述规定及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单位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以下简称“中房学”)相关要求,我会将于11月15日将2016年度未领取的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附件1)退回中房学。请2016年度未领取证书的人员务必于11月15日前到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咨询电话0371-68107970)领取, 2017-2019年度未领取证书的人员也请抓紧时间到地市领取点进行领取。

附件1: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2016年下半年考试通过未领取纸质证书人员名单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1:

微信截图_2021111117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