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房估协〔2024〕10号
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为保障协会各项工作及活动正常开展,向会员单位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章程》和《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豫房估协 [2020] 34号)规定,并经三届理事会同意,现就2024年度会费交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房地产估价经纪机构单位会员会费:
副会长(副秘书长)单位会员 20000元/年;
常务理事会员 10000元/年;
理事单位会员 8000元/年;
团体会员 3000元/年。
二、交费方式
(一)转账或汇款(推荐)
选择转账或汇款的请以单位账户缴纳或注明单位名称,方便财务查账。
(二)现金交纳
选择现金交纳的凭“现金存款凭证”到协会换取会费票。
户 名: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
帐 号:77160188000073832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郑州文化路支行
三、交费时间
请各会员单位于6月30日之前按照通知要求交纳会费,我会将集中汇总信息并开具票据。
四、其他事宜
(一)确认收到会费款项后,将开具由河南省财政部门监制、加盖我会财务专用章的“河南省社会团体会费财政票据”电子版票据;
(二)为保证电子票据的顺利发放,各单位会员的联络信息(包括通讯地址、电话、邮箱及联络员)如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
(三)根据《章程》两年未交会费视为自动退会,退会会员两年内不得重新加入本会。
(四)在交纳会费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我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王晨、联系电话:0371-68107970。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