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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会费交纳事宜的通知
2024-03-21 17:47

豫房估协〔202410


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为保障协会各项工作及活动正常开展,向会员单位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章程》和《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豫房估协 [2020] 34)规定,并经三届理事会同意,现就2024年度会费交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房地产估价经纪机构单位会员会费:

副会长(副秘书长)单位会员 20000/年;

常务理事会员 10000/年;

理事单位会员 8000/年;

团体会员 3000/年。

二、交费方式

(一)转账或汇款推荐

选择转账或汇款的请以单位账户缴纳或注明单位名称,方便财务查账。

(二)现金交纳

选择现金交纳的凭现金存款凭证到协会换取会费票。

名: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

号:77160188000073832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郑州文化路支行

三、交费时间

请各会员单位于630日之前按照通知要求交纳会费,我会将集中汇总信息并开具票据。

四、其他事宜

确认收到会费款项后,将开具由河南省财政部门监制、加盖我会财务专用章的河南省社会团体会费财政票据电子版票据;

为保证电子票据的顺利发放,各单位会员的联络信息(包括通讯地址、电话、邮箱及联络员)如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

根据《章程》两年未交会费视为自动退会,退会会员两年内不得重新加入本会。

在交纳会费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我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王晨、联系电话:0371-68107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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