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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房地产估价报告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4-06-19 09:24

豫房估协202416


各房地产估价单位会员、房地产估价机构

为切实履行自律管理职责,加强房地产估价报告质量监督,确保会员提供高质量估价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房地产估价报告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省已备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包括分支机构)于202411日至615日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

二、工作安排

(一)报告抽取

协会秘书处将从各机构在全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信用档案系统填报的项目数据中随机抽取一份报告若机构无该时段的报告,将按照资质申报抽查方式抽取报告;如仍无房地产估价报告,需提供一份模拟报告。

(二)报告公布

抽查报告编号将于719在钉钉会员联络群公布。请机构联络员及时关注群信息

)报告提交

1.提交时间:7218点前按要求提交对应的估价报告。

2.提交要求:抽检报告需将原版报告编辑报告打包至一个压缩包,以机构全称命名后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要求如下:

1)将抽检报告(含结果报告、技术报告和相关附件)的纸质扫描件整理成pdf格式,以原版报告命名。

2)将抽检报告包含附件中:机构标志、名称、法人信息、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估价师姓名、注册证号、水印、签名等反映机构信息的部分隐去,其他信息尽量保留。附件中机构营业执照、备案证、估价师注册证可删除,其他附件尽量保留。整理成word格式,以编辑报告命名。

3)发送邮件主题为机构全称,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检查指定邮箱:

郑州:baogaochoucha01@126.com

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baogaochoucha02@126.com

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baogaochoucha03@126.com

三、报告评审方式

按照《河南省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工作表(试行)》(详见网站公示)标准评分。

四、其他事项

(一)报告检查情况将作为我省房地产估价机构资信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若对抽检报告有疑问或发现信用档案信息有误,请勿擅自更换或修改,随报告提交说明。

(三)机构对抽检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因报告信息未按要求整理影响评审、逾期未提交报告、未提交技术报告、未提交指定报告或信用档案擅自修改造假等行为的,将视情况给予报告减分、降档或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四)如有问题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宋力飞,联系方式:0371-66256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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