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房估协〔2023〕33号
各有关房地产估价机构:
为切实履行自律管理职责,加强房地产估价报告质量监督,确保会员提供高质量估价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房地产估价报告检查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报告检查对象包括:
(一)近三年报告检查不合格的机构;
(二)近三年无故未提交报告的机构;
(三)近三年涉及投诉、举报和不良行为反馈的机构;
(四)2022年度未参加行业资信试评的机构;
(五)2022年度信用档案维护不及时的机构;
(六)随机抽取的其他机构。(见附件)
二、工作安排
(一)报告抽取
我会将从被检查房地产估价机构(以下简称机构)信用档案系统填报的项目数据中随机抽取一份2023年出具的报告。若机构无该时段的报告,将按照资质申报抽查方式抽取报告;如仍无房地产估价报告,需提供一份模拟报告。
(二)报告公布
抽查报告编号将于12月13日9点在钉钉会员联络群公布。请机构及时做好钉钉群联络人员的申请和维护。
(二)报告提交
1. 提交时间
12月15日24点前将抽检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根据自动回复确认报送成功。
2. 提交要求
抽检报告需将“原版报告”和“编辑报告”打包至一个文件夹并压缩,以公司简称命名后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要求如下:
(1)将抽检报告(含结果报告、技术报告和相关附件)的纸质扫描件整理成pdf格式,以“原版报告”命名。
(2)将抽检报告中包括:机构标志、名称、法人信息、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估价师姓名、注册证号、水印、签名等反映机构信息的部分隐去,其他信息尽量保留。附件中营业执照、备案证、估价师注册证可删除,其他附件尽量保留。整理成word格式,以“编辑报告”命名。
(3)发送邮件主题为机构全称,邮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检查指定邮箱:
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baogaochoucha02@126.com
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baogaochoucha03@126.com
三、报告评审方式
按照《河南省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工作表(试行)》(详见网站公示)标准评分。
四、其他事项
(一)报告检查情况将作为我省房地产估价机构资信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若对抽检报告有疑问或发现信用档案信息有误,请勿擅自更换或修改,随报告提交说明。
(三)机构对抽检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因报告信息隐藏影响评审、逾期未提交报告、未提交技术报告、未提交指定报告或信用档案擅自修改造假等行为的,将视情况给予报告减分、降档或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四)如有问题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宋力飞,联系方式:0371-66256754。
2023年12月8日